为规范学校因公出国(境)团组服务购买程序,提高工作效能,国际交流处于2022年6月邀请具有“公务机票政府采购”资质的服务单位参与遴选工作。经校内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评审,达成一致遴选意见如下:
同意由“上海乐冉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浙江红中旅游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外航服务有限公司”为学校因公出国(境)团组提供相关服务。协议服务时间从2022年7月至2024年6月。
序号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1 | 上海乐冉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 张黄,18918211131 程玉龙,17701646137 |
2 | 浙江红中旅游科技有限公司 | 陈渊,13611803733 |
3 | 上海外航服务有限公司 | 石芬,13817325471 |
特别告知:
1、上述三家服务单位同时提供“政府采购”公务机票和“非政府采购”公务机票的购买业务。因公出国(境)团组应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4〕33号)的有关规定,购买出访机票。
2、除上述三家单位之外,学校因公出国(境)团组也可通过“公务机票政府采购系统”、“携程”官方网站和各国有航空的官方网站购买相关服务。
3、因通过其他渠道购买服务所产生的额外费用和未尽问题,由团组自行承担。
国际交流处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