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对外校际学生交流通告(2019年第17号)(台湾地区)

发布者:信息发布员发布时间:2019-10-09浏览次数:569

 

根据学校的对外校际交流的安排,现发布第17号公告。请广大学生结合自己的兴趣、专业学习,严格根据各项目的具体要求、学校《学生手册》及学院的相关规定,积极报名。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介绍

01

台湾艺术大学学生交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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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元智大学学生交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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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中国文化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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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申报方式:

1)从学校主页(www.shnu.edu.cn) “快速通道”进入“一站式服务”平台。登录后,进入“学生校际交流”版块。

2)根据项目要求和“一站式服务”平台上的介绍文件,选择符合个人意愿的交流项目,填写个人信息。

3)上传上海师范大学就读期间成绩单等项目所需证明材料(如在上海师范大学就读期间获得的奖学金证明)扫描件。

4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一站式服务平台所附“学生交流管理系统指导图示

5)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根据学院的初审意见,对学生本人所上报的资料进行复核。对复核通过的申请人,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组织面谈、评估,决定预录取人选。预录取名单于面谈后一周左右在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网站公告栏中公示(http://iao.shnu.edu.cn),公示无疑义,名单交由台方大学确定终审名单。

  

* 申报时务必先登陆外方院校网站预选课程,选择的课程原则上应与本人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称及内容相同或相近。同时,将访学计划和预选课程提前与本人专业负责人(本科生)导师(研究生)进行沟通并将课程学时提前向所在学院教务老师报备。一旦入选项目,不得无故退出。

  

  

申请截止期20191016

  

  

2.项目咨询:

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张欣亮、张海燕

址:徐汇校区西部外宾楼北楼309 / 203

联系电话:021-6432-8849 / 4286

  

  

附件:

1.国际交流处位置图(请点击)

  

  

国际交流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9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