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上海市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信息发布员发布时间:2019-04-02浏览次数:298


 

各单位:


接上海市外国专家局通知,2019年度上海市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申报工作开始启动,请各单位根据学校十三五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和本部门发展的实际需求,积极申报。


一、申报原则

(一)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二)聚焦“高精尖缺”引才重点。

(三)坚持项目成果绩效导向。建立以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项目评价体系,正确评价外国专家项目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


二、项目申报类别

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分以下四个领域进行申报:

  1. 战略科技发展类

重点支持围绕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需求,从事前沿基础研究、科技产业创新和工程技术创新的外国专家。大力引进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从事探索性、原创性研究,能够领衔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重大工程建设,具备在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领域上实现重大突破潜质的顶尖人才及其团队。此类项目将予以优先重点支持。

  1. 产业技术创新类

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和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引进各类技术创新人才,推动关键技术、生产工艺、产品设计新突破,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支持引进具有跨国经营、跨文化管理能力的企业家和战略规划外国专家。

  1. 社会与生态建设类

以服务我国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要目标,支持引进在社会发展各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实践经验丰富,持续推动我国医药卫生、社会保障、金融保险、法律法规、语言文字、文化艺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健康发展的外国专家。着力引进能够推动绿色发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生态系统保护,在“美丽中国”建设,实施区域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国专家。

  1. 农业与乡村振兴类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以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优先发展为主攻方向,大力引进符合国家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与脱贫攻坚战略布局,能够引入国外优良品种、种植养殖技术、安全生产和检测技术、先进生产经营方式的外国农业专家,促进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等法人单位。

(二)外国专家或团队人选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业人才;

4.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和青年人才。

(三)鼓励外国专家长期来华开展深度合作。


四、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须在组织专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准备申报材料,据实填报各项信息,确保申报内容准确、完整,不得虚列虚报。

(二)以工作内容(研究方向或技术目标)为基础进行项目申报,围绕同一工作内容聘请多位外国专家,应按照一个项目申报。

(三)申请专家工薪,各项目单位应提供与外国专家签署的工薪合同、协议或其它相关文件扫描件,并将原件留存备查。

(四)各申报单位要依法依规开展外国专家引进工作,严格遵守在知识产权、同业禁止、聘用及薪酬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按照国际惯例与通行做法,推进互利共赢合作。

(五)各申报单位要增强人才安全意识,积极稳妥开展工作,建立风险防范、预警与应急管理制度。

(六)申报项目将统一使用《外国专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ceps.safea.gov.cn)在线申报。请需要申报的单位在2019422日先填好《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申报书》,并交至国际交流处。


联系人:甘大全

电 话:6432-2559


附: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申报书


 


国际交流处

20194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