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教外司办学[2018]613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2018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具体实施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8]21号)的文件精神,我校与俄罗斯彼得罗扎沃茨克国立格拉祖诺夫音乐学院合作举办音乐表演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批准书编号MOE31RU2A20131538N)参与了教育部组织的评估工作。评估工作现已进入自评报告信息公示阶段,公示时间6月29日-7月13日,公示期为15天。欢迎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登录公示网址,就项目办学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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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