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8-2019学年“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信息发布员发布时间:2018-05-25浏览次数:1513

根据教外司留[2018]1275号文,教育部将在2018-2019学年继续设立“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用于激励在华留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

现将有关评选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申请资格:

1.定额名额(共3人)

1)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仅限自费生)。2018年毕业的学生及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除外,2018-2019学年由于校际交流、实习、休学等原因不在校的学生除外。

2)对华态度友好,在华表现优秀。

3)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4)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者优先。

  

2.开放名额(共3人)

1)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和研究生(含奖学金生和自费生)。2018年毕业的学生及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除外,2018-2019学年由于校际交流、实习、休学等原因不在校的学生除外。

2)对华态度友好,在华表现优秀。

3)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4)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者优先。

5)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参加学校或社会的实践活动,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或促进中外人文交流方面起到突出作用,以及在公益事业中有突出贡献。有突出事迹者优先。

奖励标准:

提供一次性奖励(本科生18,000元/人,研究生30,000元/人)。

三、申请办法:

1.网上申请

申请人须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http://studyinchina.csc.edu.cn)提交电子申请信息。

留学项目种类:请选择C

受理机构编号:10270

学习期限:2018.9.1-2019.7.15

  

2.纸质申请材料

定额名额申请人须提交下列纸质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2)2017/2018学年度的成绩单(教务系统生成并加盖公章);

3)院系出具并盖章的推荐函;

4)《我的留华故事》一篇(题目不限),不少于800字。内容侧重在华学习生活期间记忆深刻的经历、体会和感受。要求切身体会,有感而发。写作语言为中文或英文。

5)个人陈述材料(包括学生的学习情况、科研成果、评奖评优情况、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情况、总体在华表现等内容);

6)其它辅助支撑材料,可以反映学生的学习、科研、评奖评优等情况。

  

开放名额申请人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

1)文章的检索证明、录用通知(其他论文不作为支撑材料上报)或参与发表专著的证明材料;

2)各类国家级、省市级比赛的获奖证明或专利证明等;

3)担任学生干部或社团职务的证明;

4)其他校内证明材料,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四、评审程序及要求:

1)5月30日前,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http://studyinchina.csc.edu.cn),提交电子申请信息,同时向留学生办公室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6月1日前,评审申请者材料。

3)6月1日至7日,公示候选人名单。

  

联系方式:

邮箱:samli@shnu.edu.cn

电话:64323905

    地址:国际交流处307

  

  

上海师范大学

留学生办公室

2018-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