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外司留[2018]1275号文,教育部将在2018-2019学年继续设立“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用于激励在华留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
现将有关评选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1.定额名额(共3人)
1)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仅限自费生)。2018年毕业的学生及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除外,2018-2019学年由于校际交流、实习、休学等原因不在校的学生除外。
2)对华态度友好,在华表现优秀。
3)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4)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者优先。
2.开放名额(共3人)
1)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和研究生(含奖学金生和自费生)。2018年毕业的学生及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除外,2018-2019学年由于校际交流、实习、休学等原因不在校的学生除外。
2)对华态度友好,在华表现优秀。
3)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4)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者优先。
5)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参加学校或社会的实践活动,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或促进中外人文交流方面起到突出作用,以及在公益事业中有突出贡献。有突出事迹者优先。
二、奖励标准:
提供一次性奖励(本科生18,000元/人,研究生30,000元/人)。
三、申请办法:
1.网上申请
申请人须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http://studyinchina.csc.edu.cn)提交电子申请信息。
留学项目种类:请选择C
受理机构编号:10270
学习期限:2018.9.1-2019.7.15
2.纸质申请材料
定额名额申请人须提交下列纸质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2)2017/2018学年度的成绩单(教务系统生成并加盖公章);
3)院系出具并盖章的推荐函;
4)《我的留华故事》一篇(题目不限),不少于800字。内容侧重在华学习生活期间记忆深刻的经历、体会和感受。要求切身体会,有感而发。写作语言为中文或英文。
5)个人陈述材料(包括学生的学习情况、科研成果、评奖评优情况、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情况、总体在华表现等内容);
6)其它辅助支撑材料,可以反映学生的学习、科研、评奖评优等情况。
开放名额申请人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
1)文章的检索证明、录用通知(其他论文不作为支撑材料上报)或参与发表专著的证明材料;
2)各类国家级、省市级比赛的获奖证明或专利证明等;
3)担任学生干部或社团职务的证明;
4)其他校内证明材料,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四、评审程序及要求:
1)5月30日前,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http://studyinchina.csc.edu.cn),提交电子申请信息,同时向留学生办公室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6月1日前,评审申请者材料。
3)6月1日至7日,公示候选人名单。
联系方式:
邮箱:samli@shnu.edu.cn
电话:64323905
地址:国际交流处307
上海师范大学
留学生办公室
2018-5-25